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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某自然人哄抬价格案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

发布时间:2020-07-17|栏目:监管动态|浏览次数:98
序号 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 案件名称 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 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 法定代表人姓名 主要违法事实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 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 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 备注 
1宜市监价处〔2020〕003号蔡芳胜哄抬价格案蔡芳胜3408031974********蔡芳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销售口罩进销差价率超过30%种类:责令整改,罚款;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条第一款,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六条第一款第(三)项已履行 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,2020年3月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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